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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30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17-11-24 13:41 来源: 岳阳市人社局    浏览量:
 

岳人社字〔2017〕20号A类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30号提案的

答     复

蒋卫和委员:

您提出的利用岳阳青山绿水资源发展养老产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医疗保险异地支付政策主要指向是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的直接结算,是为了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医保权益,避免参保患者“跑腿”、“垫资”。省内已经实现了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定点医院联网直接结算,参保患者只需按政策要求申请报备,就能够享受此项惠民举措。目前,全国联网工作正在按上级部署抓紧落实。

一、省内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情况。2009年,我市启动了市内异地就医住院联网结算,实现了参保人员在本市范围内不同县(市)区间住院时的异地结算。2010年底,启动了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联网结算。通过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解决了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往来报账的辛苦,全市异地住院联网结算业务量,从最初不足千人,达到2016年1.9万人次,总医疗费用2.98亿元,医保基金支付1.7亿元。2017年1-6月,市级平台和省级平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7886人次,总费用1.29亿元,基金支付7530万元。

二、跨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情况。人社部、省人社厅要求,2017年启动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2017年6月底前,全省各统筹区经由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对接,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2017年底前逐步扩大到符合转诊要求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人社部发〔2016〕120号文件的附件《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规定,以下4类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4.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今年,我们按照人社部、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启动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在国家信息库备案的异地安置和转诊转院人员达3222人,备案人员社保卡持卡率达100%,升级改造创智医保信息系统,5月底完成跨省异地联网结算联调测试工作,6月10日提前上解预付金1642.5万元,6月26日上解省医保局2634万元省内异地就医历史欠费,目前开通了22家医院的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业务,跨省结算人次省外15人次(其中4人为城乡居民医保);外省在我市定点医院结算3人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进度居全省市州第一位。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8月31日

承办负责人:谭星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邵伟兵 0730-825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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