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人社字〔2017〕19号A类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的
答 复
周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企业“五险一金”缴纳标准、破解园区企业发展瓶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推动园区经济,鼓励和支持我省各类园区企业的发展,根据湘发[2012]14号、湘政办发[2013]6号、湘政办发[2013]41号、湘人社发[2016]3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省正在开展对各类园区企业实行养老保险费率过渡试点工作。所有经批准实行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的企业,根据相关条件分别享受新开办、新参保第一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14%或12%执行,从第二年开始逐年递增1%,稳妥过度到全省统一缴费比例。从而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帮助企业尽快形成市场竞争力。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8月31日
承办负责人:何文忠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