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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岳阳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9号建议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24-09-12 14:48 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量:
 

  岳人社字〔2024〕24号A3类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岳阳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9号建议的

  答  复

  涂馨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养老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原则是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因此缴费标准和待遇标准与企业养老保险有差距。岳阳市2024年6月领取城居保待遇人数418.66万人,平均161.21元,在省内属于前列水平。湖南省2024年提高了缴费标准和补贴标准,鼓励城乡居民参保人提高缴费档次,提高待遇。湘人社规〔2023〕22号文件把湖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最高缴费档次提高至6000元,补贴提高至每人每年100元。目前全市正在广泛宣传,鼓励参保人提高个人账户储存额,从而提高待遇水平。

  一是积极争取同级财政支持。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待遇水平。依据湘政发〔2020〕19号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由中央财政给予全额补助;省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省财政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分类分档比例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市州、县市区财政负担。市州、县市区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市州、县市区财政负担。”在省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以外提高标准,需要市和县的财政自行负担。

  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我们正积极与省人社厅对接,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在原有待遇基础上,按照人平每月25元的增长额,及时足额发放至农村参加城居保的到龄退休人员,预计今年8月份可发放到位。

  二、关于建立60岁以上老人就业制度

  根据《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人社部门促进就业的对象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人员。因此,对于超过劳动年龄的农村人口,人社部及省人社厅无相关政策文件出台。同时,目前湖南省统一使用的业务操作系统(湖南人社一体化平台),无论是农业农村局还是人社部门下发的人员数据,都是在退休年龄前的数据。因此,对于超过劳动年龄的农村人口,一是无政策依据对其进行要求,二是目前人社部门所有补贴均要求线上经办,一旦超龄,系统会进行预警,无法进行补贴经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发展银发经济,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促进医养结合。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改善对孤寡、残障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国家正式出台60岁以上人口就业相关政策法规后,对于有就业意愿且具备劳动能力的60岁以上劳动力,我们将积极顺应人口老龄化这一现实背景与需求,通过搭建覆盖全市、延伸城乡的零工市场,帮助其实现劳务用工和灵活就业精准匹配,在政策法规框架内,促进大龄劳动力有序转移务工。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特别是对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和就业工作机制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监督、指导、评议,多提宝贵意见!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6日

  承办负责人:蒋辰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任秀秀  825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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