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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岳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24号建议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24-09-12 14:47 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量:
 

  岳人社字〔2024〕4号A1类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岳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024号建议的答复

  卢波代表:

  您在岳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建议》已收悉,所提问题真切反映了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心声,也体现了您的教育情怀。现就您所提建议涉及我局的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逐步提高小学、初中教师高级职称比例的问题

  2023年3月,湖南省人社厅、教育厅联合下发了《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23〕21号),并根据我省实际,对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进行了调整,其中专技岗位高级比例小学提高了2%,初中提高了3%,高中提高了7%。目前我市中小学均按新政策调整了岗位设置方案,较好地缓解了教师晋升职称难的问题,2023年中小学教师系列有812人晋升了高级职称,较2022年增加了230人。

  二、关于推动中级职称评审新举措的问题

  目前我省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晋升职称原则上应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应空缺岗位组织差额推荐。为形成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近年来,事业单位无空缺岗位也可以申请特殊评审职数。如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无空缺岗位时可申请评审特殊职数,另处于消化职数阶段的事业单位,可根据现在岗在聘下一评审年度年底前退休的高级职称人数,申请“退多补少”评审职数。对使用特殊政策超岗评审职数取得职称的专技人才,事业单位在岗位出现空缺时优先聘用。

  为了不断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我省先后下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9〕18号)和《印发关于建立湖南省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13号)等文件,在乡镇中小学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定期服务”的基层职称制度,对“定评定用”的中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当地专业技术中级、高级结构比例。2021—2023年我市共有2341人评定为资深乡村教师,2023年度岳阳楼区中小学通过“退多补少”政策核准了中高级职数20多个。

  三、关于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的问题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及管理办法》(湘职改办〔2019〕8号)第五条规定,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职称按规定应有 1 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晋升高级职称应累计有2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其中至少1年为农村学校工作经历)。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稳步实施,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工作经历落到实处。

  您所建议的中心城区将薄弱学校工作经历与农村学校工作经历同等对待暂不符合上级文件要求,湘职改办〔2019〕8号文件有效期为五年,据了解,今年省里将下发修订后的评价及管理办法,新的政策颁布后,将按新的政策执行。

  感谢您所提的宝贵建议,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努力为我市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添砖加瓦。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1日

  承办负责人:专技科罗慧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888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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