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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5号建议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19-12-25 15:39 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量:
 

岳人社字〔2019〕2号A类  同意公开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
答   复

涂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的建议》收悉。对您提出的“制定并出台对村干部的养老保险机制”问题,答复如下: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由国家统一制定的,目前分为三类: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前从上至下没有出台明确的单独适用于村干部的参保政策。村干部由村民选举产生,没有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此类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范围。村干部只要在户籍地参保缴费连续满15年后,男满60周岁,女满60周岁,可享受现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我们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村干部养老保险待遇激励机制,用足用好现行政策,并配合市委组织部进一步做好村干部养老保障工作。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6日

承办负责人:何文忠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傅军  0730-8882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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