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人社字〔2019〕2号A类 同意公开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
答 复
涂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的建议》收悉。对您提出的“制定并出台对村干部的养老保险机制”问题,答复如下: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由国家统一制定的,目前分为三类: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前从上至下没有出台明确的单独适用于村干部的参保政策。村干部由村民选举产生,没有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此类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范围。村干部只要在户籍地参保缴费连续满15年后,男满60周岁,女满60周岁,可享受现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我们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村干部养老保险待遇激励机制,用足用好现行政策,并配合市委组织部进一步做好村干部养老保障工作。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6日
承办负责人:何文忠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傅军 0730-8882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