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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140号建议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19-12-25 15:32 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量:
 

岳人社字〔2019〕12号A类 同意公开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的

答      复

曾兰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岳阳市市本级养老援助贷款工程帮助原汨纺下岗困难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1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岳阳市市本级养老援助贷款工程的通告》(岳人社告〔2018〕1号)下发后,我局经与市农业银行协商并报经国家农业银行批准,市社保处与农行东茅岭支行签订了合作协议。之后市社保处与市财政局多次协商,就政府贴息问题于2019年4月基本达成一致意见。

由于省人社厅调整养老保险政策,灵活就业人员2018以前养老保险断档从2019年起不能补缴,只能从2019年起逐年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因此,符合助贷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只能逐年贷款、逐年缴费。目前,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尚未公布,按照往年惯例,预计7月以后才能启动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在与银行和财政部门进一步协商妥处有关具体事宜的前提下,我们将会适时尽快启动助贷工程。

感谢您对岳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6日

承办负责人:何文忠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唐治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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