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人社字〔2018〕9号A类 同意公开
廖丽华代表:
您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14号)要求,我市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坚持统筹兼顾和协调联动,整合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一、做好了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自2016年9月正式启动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以来,我市出台了《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方案》《岳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等系列政策文件,统一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建立了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二、做好了参保筹资工作。筹资标准严格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统一确定的标准执行,按照居民自愿投保原则参保。但鉴于居民参保不积极不主动,我们采取了措施,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手机微信朋友圈等多种渠道动员居民缴费。2018年上半年,全市参保人数4617673人,征缴基金82452.19万元,参保率94.3%。
三、进行了付费方式改革。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医保付费方式改革,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经过摸底调查、精准测算、病例核查、数据对比和专家论证,制定了我市公立医院首批106个病种收费和支付标准。
四、加强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监管。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执行医疗监管,今年共查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违法行为26起,拒付基金65万元。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31日
承办负责人:谭星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黄湖 0730-825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