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人社字〔2017〕9号A类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
答
复
刘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村场合并后富余村干部安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三种保障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无编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其它用工单位及其人员均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他城乡居民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干部可以组织名义或个人名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愿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8月29日
承办负责人:姜继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唐治贵 0730-8251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