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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17-11-24 13:27 来源: 岳阳市人社局    浏览量:
 

岳人社字〔2017〕1号A类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

答    复

李尧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解决合乡并村后续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离任村干部就业培训问题

根据湖南省就业培训政策,能享受就业培训补贴的有 “五类人员”,即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当年度高校毕业生、“两后生”及贫困家庭子女。凡有就业培训愿望的“五类人员”都可以到市直及各县市区定点培训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招标),在湖南省规定的培训工种目录内选择合适自己的工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经考试合格的,按照湖南省规定的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我市对农村转移劳动力、新型职业农民、农村致富带头人的培训非常重视,我局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开展了针对农村转移劳动力、新型职业农民、农村致富带头人等群体的“一人学一技”专项技能培训。全市每年有1200人的培训计划,由市委组织部给各县区下达指标,大荆党员培训基地组织实施培训,合乡并村的离任村干部可以参加全市的“一人学一技”技能培训。

二、关于村干部养老保险问题

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三种保障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无编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其它用工单位及其人员均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他城乡居民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村干部可以组织名义或个人名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愿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8月29日

承办负责人:姜继辉  陈奋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唐治贵    0730-8251596

上官衍忠  0730-8882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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