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康复、辅助器具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市本级目前各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运营管理情况,拟重新确定2022年度医疗、康复、辅助器具服务协议机构,并签订新的服务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医疗协议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卫生健康及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对社会提供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
2.原则上已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范围;
3.具备为工伤职工提供良好医疗服务的条件,在工伤救治或职业病防治等方面有专业技术优势;
4.具有完备的医院信息系统,能与工伤保险信息系统进行对接,能够为工伤职工提供就医管理、工伤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待遇查询等服务;
5.遵守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
(二)康复协议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
2.原则上已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范围,具备二级以上康复专科机构条件或三级综合医疗机构资质;
3.设有专门的康复病房,康复病房床位在50张以上,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在6平方米左右;
4.康复业务用房面积在800平方米及以上(不含病房),有独立的康复功能评定、康复治疗和康复支具安装室等;
5.具备开展康复功能业务相适应的器械和设备;
6.拥有10名以上康复专业医师,经过专业培训的康复治疗师20名以上。
(三)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经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开展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及相关业务一年以上;
2.有专业的假肢、矫形器技师团队,取得假肢和矫形器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假肢或矫形器装配工;
3.有固定的执业场所,业务用房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拥有必备的辅助器具制作设备和工具,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信息系统;
4.遵守国家物价政策,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一)申请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工商管理和金融管理等部门纳入不诚信记录的;
(二)采取瞒、虚构、篡改申请资料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协议机构,被查实不满2年的,或上述机构负责人新开办机构未满2年的;
(三)发生重大医疗及质量安全事件,未满3年的;
(四)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宜作为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的。
二、申请时间
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7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请受理地点
岳阳市岳阳楼区炮台山路102号岳阳市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二楼210室。
四、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书、执业许可证和服务规模、服务质量、服务特色等方面资料。
附2: 湖南省工伤保险服务协议康复机构申请表.doc
附3: 湖南省工伤保险服务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申请表.docx
附4 :医疗、康复机构主要科室设置一览表.docx
岳阳市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