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整治“四风”问题,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岳阳市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群组发
〔
2014
〕
9
号)精神,结合我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领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专项治理干部人事领域“四风”突出问题,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根据《全省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湘纪发
〔
2013
〕
13
号)、《关于印发〈严格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的通知》(湘办发
〔
2013
〕
39
号)和《全市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岳纪发〔2013〕16号)的要求,继续深入治理当前我市干部人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自查自纠、复核检查、整改验收等各阶段工作,查处典型案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科学管用、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和办法,维护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严肃性,提高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各司其职。
专项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和市财政局密切配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依照规定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进行业务指导、具体实施、审核把关,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二)联合实施,有序推进。
专项治理工作实行联合办公制度,按照工作方案的整体部署和安排,统一联动,分阶段明确时限、任务和要求,完成专项治理工作。
(三)标本兼治,注重长效。
专项整治工作实行“边清查、边纠正、边整改”,切实加强和规范日常监督管理,既要查纠、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从制度和操作层面构建有效预防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
三、治理范围、内容和任务
(一)治理范围
市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二)主要内容
1
、继续深入治理超编制限额、违反规定程序乱进人问题。重点治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超编制限额进人,造成人员超编的问题;违反中央、省、市有关公务员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等方面政策纪律规定进人的行为;以“人才引进”等为名,规避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相关规定和程序,变相违规进人的行为;严肃查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违规进入公务员队伍和参照管理单位的问题。(牵头科室: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配合科室:市人社局公务员科、事业单位科、工资科,市委编办行编科、事编科)
2
、继续深入治理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问题。重点治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和职数管理有关规定,超职数限额选拔配备科级领导干部的行为;违反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规定超配科级非领导职务的行为;擅自规定“改非”干部不占职数,自行设置“正副科级干部”等职位,违规搞“先进后出”,变相增加科级职数的行为。(牵头科室:市人社局公务员科、事业单位科;配合科室:市人社局工资科,市委编办行编科、事编科)
3
、继续深入治理违反规定程序自行任命干部和混编混岗现象。重点治理不按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审核备案,自行任命干部的行为;不按人员编制、身份性质,随意调配、调整干部岗位,造成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混编混岗行为。(牵头科室:市人社局公务员科、事业单位科;配合科室:市人社局工资科,市委编办行编科、事编科)
4
、继续深入治理“吃空饷”和在编不在岗问题。重点治理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冒领财政资金的行为;违反有关规定,干部调离后不转移相关关系,继续在原单位领取报酬的行为;虚报人员编制,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退休和死亡不及时注销,继续按在职人员领取报酬的行为。(牵头科室:市人社局工资科;配合科室:市人社局公务员科、事业单位科,市委编办行编科、事编科)
5
、清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大量聘用人员问题。重点治理不按规定和核定的临时用工计划数,自行编外大量聘用人员,增加财政负担的行为。(牵头科室:市委编办事编科;配合科室: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
6
、清理纠正违规长期借调人员、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问题。违规长期借调人员主要是指机关事业单位违反组织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借用的工资等组织人事关系和编制不在本单位的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包括选调生),以及借调时间长达1年以上的其他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是指违反《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省委管理的干部调动后应及时转移工资关系的通知》(湘组通[1999]27号)等规定的事项。(牵头科室: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配合科室:市人社局工资科,市委编办行编科、事编科)
(三)工作任务
1
、全面清理,准确摸清底数。
针对六个方面的内容,对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核实相关数据,准确掌握去年专项治理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找准存在的问题。
2
、加强教育,增强法纪意识。
继续认真开展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组织人事编制法纪教育。以专项治理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政策法纪知识的教育宣传,增强组织程序和机构编制意识,提升干部人事工作法纪观念,增强按法律政策办事、按规则规矩办事的自觉性,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3
、积极整改,切实解决问题。
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针对去年的专项治理工作中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坚决依法依纪依规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公开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件,切实发挥警示和教育作用。
4
、规范管理,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干部人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着力构建科学管用、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干部人事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
1
、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5月上旬完成)
召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制定完善实施方案,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审定后下发。召开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2
、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底完成)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按照实施方案安排,围绕六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内容开展工作。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查找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1)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5月底前完成)
由各相关单位针对六个方面的问题,自查自纠,查找问题,自行解决问题。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制订详细具体的整改方案,在此基础上,写出自查自纠报告。
(2)复核检查阶段(2014年6月底前完成)
从成员单位相关科室各抽调一名业务骨干,组成工作组,根据各自的职责权限,逐个单位进行复核检查,以单位“三定”方案及相关文件核定的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科级领导非领导职数(岗位)为基准,逐个核对人员身份、岗位、职务等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地核实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各单位机构、人员、职数(岗位)、身份等信息台帐,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做到每个单位不错一人,不漏一人。
(3)整改验收阶段(2014年7月底前完成)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汇总专项治理情况,分析评估整改情况。对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在本单位层面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并通知所在单位限期解决,或提出解决消化措施。
3
、评估总结阶段(2014年8月底前完成)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集中研究讨论各单位各部门的评估验收报告,并形成专项治理评估验收报告,于8月底前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4
、建章立制阶段(2014年底前完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业务办理程序,针对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台法规性文件,从制度层面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建立起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集中专项治理干部人事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
组 长:罗忠勇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朱六斌 市行政学院副院长、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袁益志 市委编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方新群 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黄定军 市纪委常委
谭 军 市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副处级干部、公务员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科科长刘贵元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成员为:
甘 磊 市委编办副调研员、行编科科长
何 雪 市委编办事编科科长
赵新民 市人社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姚先蓝 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科长
谭 星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
张 辉 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科长
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适时集中办公,召开联席会议,统筹计划安排,集体分析情况、研究政策,解决相关问题或提出处理的意见建议。
(二)职责分工
市纪委(市监察局):
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监察、案件查处等工作;受理相关举报。
市委组织部: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政策解释、业务指导。
市人社局:
牵头负责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岗位、领导非领导职务职数等台账的检查核实和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政策解释、业务指导;负责召集联席会议;负责撰写职责范围内的验收评估报告,并负责向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上报专项治理汇总报告。
市委编办:
牵头负责编外聘用人员、聘用临时工清理;负责机构编制领域的政策解释、业务指导和机构编制、科级领导职数的审核把关。
市财政局:
负责专项治理工作中有关财政政策纪律的解释和相应问题的解答。
六、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齐心协力,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
2
、把握政策标准。
既要按政策要求查找、发现问题,又要按政策标准整改、解决问题,做到坚持标准不放松,执行政策不走样,打好专项治理攻坚战,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针对存在的问题,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3
、严守工作纪律。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处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工作人员到各单位各部门核实检查,必须做到依法依规,廉洁自律,一律不得接受吃请、红包礼金和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目开展的各种活动。遇有问题,不得擅自作主,必须及时报告领导小组集体研究。
4
、严肃责任追究。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肃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坚持以整风精神抓专项整治,按要求切实落实治理任务。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态度不端正、不主动配合和纠正、弄虚作假、虚假瞒报情况的,一经发现,从严查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
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