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岳阳市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解读
来源:市人社局   日期: 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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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目的及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22号)规定,为充分发挥最低工资保障作用,提高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促进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综合考虑岳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工资水平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决定对岳阳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二、制定依据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22号)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岳阳市实际制定《关于调整岳阳市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制定过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

  三、主要内容

  《关于调整岳阳市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四项内容,如下:

  (一)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000元/月、1800元/月两个档次,即:岳阳楼区、君山区、云溪区、南湖新区、城陵矶新港区为2000元/月;岳阳县、汨罗市、湘阴县、临湘市、华容县、平江县、屈原管理区为1800元/月。

  (二)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0元/小时、18元/小时两个档次,即:岳阳楼区、君山区、云溪区、南湖新区、城陵矶新港区为20元/小时;岳阳县、汨罗市、湘阴县、临湘市、华容县、平江县、屈原管理区为18元/小时。

  (三)实施时间:从2025年9月1日起,对岳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四)岳阳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依法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

  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主要考虑了本市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还听取了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岳阳调查队、市总工会、市工信局、市工商联、各县市区人社局等的意见建议,统筹兼顾了企业承受能力和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