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22号)有关要求,结合当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拟将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岳阳楼区、君山区、云溪区、南湖新区、城陵矶新港区为湖南省第二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00元/月(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小时(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岳阳县、汨罗市、湘阴县、临湘市、华容县、平江县、屈原管理区为湖南省第三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00元/月(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元/小时(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从2025年9月1日开始执行。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5日。请将意见建议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至:18073080309@163.com。
二、传真请发送至:0730—8882369。
三、信函请邮寄至:岳阳市岳阳楼区花板桥路286号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邮编:414000),请在信封上注明“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征求意见反馈”。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