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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中小学(含基层)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5-06-27 16:48 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量:
 

  各县市区教育(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教体(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有关学校: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岳人社函〔2025〕3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我市中小学(含基层)教师高级职称和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1.中小学(含基层)正高级教师:按省厅有关文件实施。

  2.中小学高级教师: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岳人社函〔2025〕15号)的规定执行,严禁超范围违规申报推荐。编制外专技人员被单位聘用但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佐证材料并由档案托管机构申报推荐。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范围与中小学高级教师一致。

  3.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可按规定程序申报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职称。其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即60岁+X月)满5年及以上,且能到设岗学校服务满5年的,方可申报推荐参评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截至2025年12月31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即男60岁+X月,女55岁+X月)满4年及以上,且能到设岗学校服务满4年的,方可申报推荐参评基层中小学一级教师岗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可跨校“对岗申报”。

  4.资深乡村教师:在乡村学校从教累计满30年的男教师、满25年的女教师,且申报当年年底(2025年12月31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60岁+X月,女性55岁+X月)不足2年、申报时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目前还是中级职称、符合评审高级职称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

  申报教师的乡村从教时间和年龄按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认定的依据进行认定,法定退休年龄以当地人社部门核定的时间为准。

  申报人可自主选择参加全市中小学或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种类型的职称。

  二、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关于建立湖南省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湘职改办〔2020〕13号)、《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及管理办法》(湘职改办〔2019〕8号)和《关于印发<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职称制度实施办法>和<市资深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岳教体发〔2021〕2号)等文件组织申报推荐,不可跨系列晋升职称。

  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一般应为“合格(称职)”及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不作为推荐申报的限制性条件,在评审时由评委会评议,可在量化评审环节作为现实表现或工作业绩,赋予评价权重进行量化加减分,也可作为“一票否决”的评议内容。

  事业单位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及职称申报晋升的,执行《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湘纪发〔2022〕3号)相关规定。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均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资深乡村教师职称申报对象的近5年教学工作量应达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标准,其中学校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一线教师的1/3。

  三、推荐评审程序

  2025年度全市中小学(含基层)职称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资格审查材料网上提交,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业绩评审材料线下提交,无须网上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流程与往年一致,网上申报审核流程按岳人社函〔2025〕30号文件要求执行。

  1.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

  各县市区要准确把握政策,认真执行个人申报、学校(单位)推荐、县市区考核等程序。市教体局对申报人进行材料复核,市职改办进行形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将推荐至岳阳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集中评审,综合平衡、择优确定评审拟通过对象。

  2.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职称

  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和一级岗位由各县市区按照岳教体发〔2021〕2号相关规定,确定设岗数量、设岗学校和岗位基本要求。本次设岗学校不对是否有空缺职数作限制性要求,各县市区根据实际需求设置具体岗位。各县市区设岗总体方案和年度方案情况需及时报市级人社、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基层中小学高级、一级设岗总体方案和年度方案情况于2025年7月1日以前将电子版(含Word和PDF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997609177@qq.com,经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审核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公布。逾期视为放弃设岗。

  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由市教体局职改办组织评审,市职改办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基层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原则上由各县市区组织,评审方式和程序参照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进行。

  3.资深乡村教师职称

  资深乡村教师职称评审程序及相关要求按照岳教体发〔2021〕2号规定执行,由市教体局职改办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对参评对象的参评材料进行量化打分。评审不受通过比例和职数限制,依据综合评审最终得分确定,凡综合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者,评审为资深乡村教师。市职改办参与指导和监督。

  四、材料报送

  各县市区按照规定统一报送参评材料及各类信息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其中资深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参评材料具体要求与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报送要求基本一致。报送材料前须先由市职改办核准职数并开具材料接收单,工作人员凭材料接收单受理材料。申报参评人员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干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84号)规定缴纳评审费用。

  报送时间: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7月29日至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材料上报、补充、更换事宜。

  报送地点:岳阳市第十五中学仁智楼东204室(中小学教师系列)、南209室(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

  报送材料时,按有关文件规定缴纳评审费用。

  五、其他要求

  1.落实立德树人任务。各县市区要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注重考核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教研教改水平,注重教师的影响力和辐射作用,坚决扭转“五唯”倾向。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向一线教师倾斜,向乡村教师倾斜,向思政课、音体美、科学教育、心理健康等学科倾斜。在教师职称推荐和评审中,要将师德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充分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

  2.严格规范组织推荐。各县市区要严格规范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程序,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申报工作。要加强政策宣传指导,让广大教师了解标准、程序、要求。要严格按文件要求把好申报对象关,确保申报评审之前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推荐评审过程科学有序、规范公正;最终推荐评审结果公开、让人信服。要积极化解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问题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

  3.严格材料审核报送。各县市区要指导申报人按照精简、精准的要求提供评审材料,做到目录清晰、排列有序、分类精准、真实有效、数量适当。佐证材料应以任现职以来的材料为主,突出个人优点和工作业绩,减少过时、无效材料堆积,避免同一佐证材料反复使用。高级评审材料最多不超过2个牛皮纸袋,中级评审材料不超过1个,牛皮纸袋厚度不超过6厘米,不可使用塑料袋和档案盒作为材料袋。材料审核的每一个环节,应明确责任主体,层层分工、具体到人。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4.加大违规处理力度。申报参评人员的《评审表》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留存评委会组建单位。所有信息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学术成果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据此获得的后续职称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对申报参评行为实施全程监督管理,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违纪违规参评人员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失信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表》。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追责。

  其他有关事项按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岳人社函〔2025〕30号)及有关补充通知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专技科(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0-8882339。

  市教体局人事科(市教体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0-8805635。

  附件:岳阳市2025年基层中小学高中级教师岗位设置计划表.doc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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