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4-28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社保服务 > 养老保险 > 办事指南
 
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审批制度
编稿时间: 2017-11-08 10:58 来源: 岳阳市人社局    浏览量:
 

责任单位 养老保险科
责任人 科长负责制下,分管岗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权力行使依据

依据历年劳动,人事部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确认相关文件。

受理(适用)范围

在职职工,退休职工

申报条件

参保职工

申报材料

1、本人报告; 
2
、职工档案; 
3
、其他补充材料。

办理程序和时限

工龄审查岗位在一个工作日内对企业和个人申报资料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分下列情况做处处理:申请资料齐全,并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予以受理;申请资料不齐全,并且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应当场退回企业和个人,并允许企业和个人补充相关材料后重新提出申请。

监督检查

1、局监察室负责监督,协调解决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
、主管领导工龄认定工作进行监督

责任追究

按《岳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岳市劳社[2009]47号执行

办公地点 岳阳市炮台山路96号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