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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岳阳市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复检公告
编稿时间: 2022-03-30 15:56 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量:
 

根据《2021年岳阳市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等规定,现将2021年岳阳市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复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复检对象

初次体检未达到体检合格标准且按2021年岳阳市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精神可予复检的考生(具体见下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体检标准

复检

日期

1

李娜

11060103503

电视转播台

宣传专干

4306015001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2022年

3月31日

2

王露

11060103807

市审计事务中心

工程审计1

4306007001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2022年

3月31日

3

胡承军

11060102529

临湘生态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测

4306009001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2022年

3月31日

4

程佳骏

11060102905

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计算机岗位

4306034002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2022年

3月31日

二、复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复检时间:2022年3月31日。

集合地点: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阳楼区建湘路与花板桥路交汇处)305室。

三、复检费用

参加复检的考生费用自理,由复检医院根据物价部门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四、复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复检须知

复检考生须按本《公告》确定的日期于早上7:30前到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5室集中,验证抽签后统一乘车前往医院参加复检。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考生须在复检当天早上7:30以前向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准时到达指定的地点。复检当天早上7:30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检前一天要素食、禁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10时后不再进食,复检当日空腹(不吃早餐),若因考生的原因致使复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承担责任。

(四)在复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复检时,以抽签号代替考生姓名,考生只报抽签号。

(五)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逐项检查,不得大声喧哗,须保持现场秩序。

(六)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复检资格:

1、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

2、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扰乱复检秩序的;

3、以伪造证件、证明等手段取得复检资格的;

4、由他人代替复检或代替他人复检的;

5、私自交换抽签号的;

6、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61号)以及当前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体检复检疫情防控要求明确如下,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体检复检前准备。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加体检复检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前往有疫情省市,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参加体检复检应全程佩戴口罩。所有考生应在参加体检复检前48小时内(2022年3月29日及以后)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采样检测。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二)入场要求。防疫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且无不得参加体检复检情形的考生,方可进入集合地点参加体检复检。进入集合地点时,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报告,接受体温测量。

行程卡带*号但不属于下列不能参加体检复检范围的,须提前报告,由防疫专家研判能否参加体检复检。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体检复检:

1、无准考证、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2、防疫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异常的(行程卡带*号且属于有国外或港台旅居史或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或中风险区域所在县级市旅居史的不能参加体检复检);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的;

4、3月3日以后有国外或香港台湾旅居史的;

5、3月17日以后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下辖区县)旅居史的,或当地政府宣布封闭封控管理地区旅居史的;

6、3月17日以后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旅居史的;

7、3月3日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8、3月17日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9、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加体检复检。

(三)复检期间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考生除身份确认、项目检查、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要自觉维护体检复检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四)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部门有关涉疫健康管理规定,自觉遵守体检复检防疫规定和要求。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体检复检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存在不得参加体检复检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集合地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体检复检前考生应密切关注全国疫情情况,确认本人没有规定的不能参加体检复检疫情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情形。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查询方法:

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或点击中国政府网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查询。

体检复检后14天内考生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异常情况及第一时间报告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30-8882396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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