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人社字〔2016〕15号C类
对岳阳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22号提案的答复
谢模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乡镇卫生院纳入三大政策性医保补贴定点医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医保与医疗单位靠协议来规范和管理,原则上具备了协议要求的医疗单位可纳入医保联网结算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在基础设施、医疗技术水平上还跟不上参保人员的要求,有的医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出现套取国家医保基金的现象,给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因此,现阶段乡镇卫生院暂未纳入城镇居民、职工医保联网结算协议医院。待条件成熟后,可按规定将乡镇卫生院纳入医保联网结算定点医院,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6年8月2日
承办负责人:文飞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望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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