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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024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22-09-22 11:04 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量:
 

岳人社字〔2022〕14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024号提案的答复

安立萍等2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提案+关于创新推进乡村教师队伍持续优化、振兴乡村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我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 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和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对农村学校招聘教师,可结合本地实际需要,放宽招聘条件,实行“三放宽一允许”,即放宽年龄、学历、专业,允许限制户籍,同时,对农村学校招聘教师,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分成绩合格分数线,通过对招聘考试方式的改进,更好的吸引了年轻人尤其是本地年轻人回家乡任教,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关于城镇学校支援乡村薄弱学校的方法措施。为了加强城镇与乡村间教师的交流,解决城乡教育资源不平衡问题。省委省政府、省人社厅、省教体厅都明确要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具有农村学校工作经历,实行“凡晋必下”。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职称按规定应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晋升高级职称应有2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其中至少1年为农村学校工作经历)。近年来,市人社局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要求,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必备农村学校工作经历的规定,促进了城镇学校与乡村或薄弱学校教师之间的交流,支援了乡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三、关于建立符合乡村教师特点的职称评定标准。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我市2021年制定出台了《岳阳市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职称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岳阳市资深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规定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和中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不占当地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取得后,仅限在设岗学校聘任。目前,我市农村学校教师除参加全省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参加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资深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前者主要是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中小学校任教;后者主要是引导乡村教师扎根乡村中小学长期从教。2021年我市开展了首次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共1168名教师获评高级职称。建立了符合我市乡村教师特点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定期服务”的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让扎根乡村的教师发展有空间,晋升有通道,作出贡献有成就感、获得感。

四、关于改进乡村教师评价机制。根据省职改办《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市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实行中级、高级职称评审向农村教师倾斜。对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进行单独分组、分开评审,评审通过率在核定的岗位机构比例内,副高通过率可以在55%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即通过率控制在58%以内。另外,对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20年和30年,目前分别还是初级、中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申报上一级职称时,学历要求可降低一个层级。

感谢你们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9日

承办负责人:市人社局副局长       卿  漪

承  办  人:市人社局专技科科长  郭志敏

联系电话:0730-888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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