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人社字〔2019〕26号A类 同意公开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211号提案的
答 复
李可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特设岗位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局的职能职责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我们在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上主要坚持以下几条规定要求。
一是坚持特设岗位的范围。特设岗位必须是在已进行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并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中开展。
二是坚持特设岗位的对象。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聘用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或事业单位新申报入选(认定)的在编在岗顶尖、特优或领军型专业技术人才,并且该事业单位的常设岗位中没有相应的岗位空缺。
三是坚持特设岗位的设置程序。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提出设置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进行公示后,按岗位设置的管理权限,报我局或市委组织部核准。
四是坚持特设岗位的使用办法。特设岗位属非常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或聘期结束后,按程序和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目前我市在部分科研院所和高校设置了特设岗位,为单位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开辟了“绿色通道”,充分调动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感谢您对岳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6日
承办负责人:何文忠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郭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