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人社字〔2019〕30号A类 同意公开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闭会1号提案的
答 复
孙丽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全市代课教师派遣中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全市代课教师派遣中心的问题。为加强编外人员合法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市委编办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迅速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规定编外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目前,我市已有劳务派遣公司65家,均可从事全市代课教师派遣工作。由于代课教师本身属于政策外用人,各个学校聘用的代课教师较少,目前成立全市代课教师派遣中心的可操作性不强。如有相应的劳务派遣公司愿意承担代课教师派遣业务,各个学校愿意选择该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在此基础上或可建立全市性的代课教师集中派遣机构,但这只能通过市场行为实施,不能用行政手段进行干预。今后,我们将在这方面加以宣传和引导。
二、代课教师实行劳务派遣有关法规问题。一是根据人社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细化规则,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二是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要实行同工同酬,劳务派遣用工在劳动报酬分配、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方面不得实行差别待遇。但由于编外人员与编内人员身份有别,客观上待遇也有差别,如编外、编内人员因适用不同的社会保险政策,其待遇也就不尽相同。
三、关于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问题。一是按照现行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在招聘条件设置时要面向社会公平、公正设置招聘条件,不能进行“萝卜招聘”或因人设岗。如果在招聘时限定“必须是代课教师”,将助长学校编外用人的不规范行为。二是通过考录取得教师编制的代课教师,只要其在代课期间缴纳了养老保险,入编后依据其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计算工龄和教龄。
感谢您对岳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2日
承办负责人:谈抒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雷静芳 888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