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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43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18-11-05 14:35 来源: 岳阳市人社局    浏览量:
 

岳人社字〔2018〕39号A类 同意公开

周岳波委员:

提出的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工会组织的建设与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工会是职工之家,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直以来,人社部门严格落实职能分工,紧紧围绕工资集体协商这一重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市已建工会组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率达到92%以上,超额完成省市目标任务,有力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

一、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着力形成反映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基本建立起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参考,推动企业与职工就工作条件、劳动定额、女职工特殊保护等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力促职工收入随着经济发展和企业效益同步增长,让职工共享社会改革发展成果。据统计,2017年我们指导全市已建工会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681份(企业单个签订协议525份、行业性协议23份、区域性协议133份),覆盖3663家企业(单个企业525家、行业705家、区域2433家),覆盖职工125695人(单个企业63950人、行业17953人、区域43792人),已建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签订率达92%。

二、强化劳动权益保障。一方面全面推行劳动合同用工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大力推行网上劳动合同备案,截至目前,我市网上备案劳动合同18.5万份,居全省第一。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劳动监察和人事争议仲裁两柄利剑,强化劳动法规政策宣传和执法力度,实行有诉必究、有案必查,依法依规解决企业与职工劳动纠纷,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定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按照要求,每一至两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较上年度提高14.4%,城区最低工资达到1430元/月。

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配合工会加强民营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用好劳动保障法规政策武器,促进企业民主管理,全力以赴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31日

承办负责人:谈抒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雷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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