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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29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18-11-05 11:55 来源: 岳阳市人社局    浏览量:
 

岳人社字〔2018〕37号A类 同意公开

梁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创业环境培育智能制造工业4.0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人才引进政策实施情况。一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2015年2月,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岳发〔2015〕4号),旨在加大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力度,为我市打造湖南发展新增长极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实施办法》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引进标准、引进方式、优惠待遇、引进程序、工作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同时还规定对积极引进国外智力、新成立创新创业平台的企事业单位给予配套补助。截至目前,我市已开展两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评审工作,共有25人入选,分别获得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安家费或工作补助,以及连续3年每月1000-2000元的生活补贴,补助(贴)总额达到700万元。二是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根据《关于印发岳阳市“十百千万”人才引进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岳办〔2011〕3号)精神,我市自2011年起启动实施“十百千万”人才引进培养工程,对我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并连续工作3年以上,在薪酬待遇、人员编制上给予特殊政策照顾,并给予5-10万元安家补助,以及最高30万元的创新创业政府资助。三是实施“四海揽才”计划。2015年以来,共组织1055家企事业单位,分赴武汉、长沙、深圳举办11场人才招聘会,为岳阳企事业单位招录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仅2017年就拿出421个事业编制岗位,高校毕业生中的紧缺专业及高学历人才可以直接通过面试或考核入职,做到了“不拘一格选人才”。今年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人才工作力度,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起草了《关于推进“才聚巴陵”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意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

二、关于降低融资贷款门槛问题。我市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主要的问题是当年新增用工人数、员工身份、社保缴费等方面不能有效满足政策要求,以致部分小微企业不能享受到政策贷款和贴息。目前,我市各级创贷机构都在积极想办法会同财政和合作银行,加强对我市小微企业特别是高新科技和创新型小微企业走访调研,拟对成长性好、促进就业能力强的高新科技和创新型小微企业给予政策倾斜,但仅限于对放贷额度和担保方式的调整。提案中建议在全市筛选出20-50个有潜力的企业,给予贴息贷款政府兜底的创业政策,目前还难以实现。一是创贷政策是由人社、财政、人民银行三个部门联合出台、联合执行的政策,人社部门没有制定贴息贷款兜底政策的权限。二是小微企业单笔贷款申请额度一般都在50万元到200万元之间,如果采取兜底的形式,一旦出现呆坏账,担保基金代偿压力就会非常大。因为我市各级担保机构的担保基金多的才3000余万元,少的仅有300万元。政策对经办银行的责任划分也有明确规定:“当小额担保贷款不良率达到20%以上时,应停止发放新的贷款,并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担保基金清偿不良贷款,不良率达到要求后,再恢复受理贷款申请”。如出现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新增贷款的发放和担保贴息。

三、关于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问题。岳阳市就业补助资金来自中央、省转移支付,地方没有进行配套,同时《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第三十九条规定: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依照本办法制定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实施办法。市级财政、人社部门无权出台相关政策。我市就业补助资金是严格按财政部、人社部2017年10月13日颁发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的,其中规定社会保险补贴用于以下方面:1.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2.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1日

承办负责人:刘志高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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