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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17-11-24 13:43 来源: 岳阳市人社局    浏览量:
 

岳人社字〔2017〕24号A类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

答     复

胡建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岳阳市医保基金管理统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999年国家在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初,就要求以市级统筹为主。实行社会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既是国家、省政府政策文件的明确要求,也是社会保险“大数法则”客观需要。过来,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的是县市区统筹,经过十多年的运行和发展,虽然取得了预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但也带来了各经办机构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的公平和效益失调、基金运行抗风险能力差等矛盾问题。特别是我市各县市区社会经济发展、地方财政、基本医疗消费和行政管理能力差别还较大,且我市是一个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负担较重地区,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与在职比较高,为1:1.85,远逊于1:3的国家测算结构比,这表明我市是一个社会基本医疗保障负担较重的地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的基本原则是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实行属地政策,没有转移支付,以致我市医保基金收入满足不了支出。所以,推进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是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的必然,也符合我市实际情况。

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我局就指派专人负责,组织业务骨干力量,对我市执行上级政策文件情况进行梳理,对国内社会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制度运行以及统筹层次情况进行了广泛调研,到省内其他市州进行了深入的学习考察。目前,我们汲取全省其他市州有益的作法,基于“统筹安排、协调发展、完善措施、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采取审慎、坚定的态度,正在逐步推进市辖区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工作。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8月31日

承办负责人:谭星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邵伟兵 0730-825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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