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建议提案 > 市人大代表建议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4号建议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23-09-26 08:47 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量:
 

  岳人社字〔2023〕25号A1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4号建议的答复

  彭公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新就业形态脱颖而出,与此同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也日渐凸显,为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市人社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权益保障,优化技能培训服务。

  (一)健全工作机制,多部门协同推进。我局加强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及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邮政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同配合形成推进优化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的工作合力,定期分析研判新业态劳动用工情况,共同研究解决新业态劳动用工的重大问题,促进新业态经济健康发展。2021年12月31日,我局出台了《岳阳市优化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暂行办法》,

  从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开展专项监察执法、促进劳动争议处理等七大方面作出指导。2022年7月,我局和市邮政局联合下发《岳阳市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文件规定“市行政区域内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工伤保险”,并对参保范围、参保缴费和工伤认定及待遇支付作了明确的规定。

  (二)加强权益保障,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开展专项监察执法。2022年以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全市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251家新业态用工单位进行分组检查,查阅企业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相关资料,针对部分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现场纠正并要求整改,督促用工单位签订和续签劳动合同34份。二是拓展劳动维权渠道。针对新业态从业者劳动关系复杂、投诉举报多、劳动维权难的情况,我市拓宽劳动维权渠道,简化程序,便捷服务,有力地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向社会公布全市维权电话、12345热线及市长信箱。三是构筑劳动争议基层组织。我局与市司法局联合成立法援工作站,通过“巡回仲裁庭”、青年仲裁员联企等方式,协同全市各园区、街道、基层调解组织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四是开展法治政策宣讲。近年来,我局充分利用主流媒体、人才招聘会、普法讲座等媒介,共开展普法送法活动50余场次,印发宣传资料4.2万余份,切实增强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自觉性。

  (三)激发就业活力,优化技能培训服务。2019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实施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面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重点群体及脱贫人口等,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岗位技能提升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培训人员近20万人次,其中女性9.6万人次,农村转移劳动力9.48人次,申报省级创业孵化基地9家,市级14家,入驻项目1704个,带动就业12000多人。

  面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过于灵活、劳动关系不够明确等不稳定因素,下一步我局将在既有的工作基础上,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结合年度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春风行动”“温暖社保 服务先行”、法律宣讲等活动,前往广场、车站等密集型场所分发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现场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宣讲政策、维权咨询、现场解答等服务,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二是积极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将培训主体范围扩大为各高职(技工)院校、企业培训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满足各类群体的培训需求,提升各类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进一步拓宽群众就业门路,以培训促进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助发展。三是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平台企业劳动管理制度、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工作时间等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工作特殊性,引导企业通过综合计算工时制等方式,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作用,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情况,对用人单位基础信息进行网上劳动保障监管。四是加大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力度。整合劳动监察、调解、仲裁力量,建立“一窗受理”模式,按照协商调解优先、依法分类处理的原则,为新业态从业人员提供最快捷、最能体现“最多跑一次”理念的维权机制。积极推进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搭建综合性一站式矛盾调处平台和新就业形态调解平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在产业园区、总工会、规模企业设立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

  感谢您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2日

  承办负责人:郭志敏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强建国 0730-825191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