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建议提案 > 市人大代表建议
 
市人社局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4号建议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17-11-24 13:36 来源: 岳阳市人社局    浏览量:
 

岳人社字〔2017〕12号A类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4号建议的

答    复

沈富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离异家庭子女成长和教育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的就业援助和创业贷款扶持问题。按照《湖南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09〕34号)规定,我们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畴,申请人可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目前尚未就业的证明、本人免冠两寸彩色照片两张及相关规定的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申请援助,可给予以下就业援助:(1)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援助;(2)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援助;(3)公益性岗位补贴援助;(4)就业岗位援助;(5)社会保险补贴援助;(6)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援助;(7)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援助;(8)基本生活保障援助。

同时,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自主创业的,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其符合条件的合伙人人均额度申请贷款,最高可达50万元。从事微利项目的,可获得财政贴息扶持。

二、关于单亲贫困家庭的社会保障问题。按照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试行意见,我们认真开展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包括单亲贫困家庭)按政策要求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及大病保险。厘清全市贫困人口底数。全市共有贫困人口25.3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5.2万人,贫困人口参保率已达到99.6%。制订医保政策扶贫惠民。在城乡居民医保方面,我局联合扶贫开发办、市财政等五家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我市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岳人社发[2017]11号)。以政策托底,助力扶贫攻坚,采取“参保补助”与“提高待遇”的方式服务于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即“两提高,一降低”:提高个人缴费部分补助比例,政府补助达50%;住院就医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将特困供养人员纳入保障并低于低保困难群众的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在大病保险方面,建立了“一站式”结算机制,采取了大病保险由商保公司承办的模式来运作大病保险,完成2016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追补,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大病患者负担。2017年度正按政策对所有参保人员进行补偿。重点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于肿瘤等重大疾病,开展了特药支付管理工作。我市及时召开了全市特药专题会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下发了《关于加强市直大病保险特殊药品支付管理的通知》(岳市医险[2016] 52号)文件。建立特药企业、特药协议药店、特药责任医生、市医保经办机构业务经办人员参加的特药支付工作群,及时沟通协调特药支付工作。与创智公司配合完成了特药结算系统的建设和部署,已与6家药店签订了岳阳市直大病保险特药药店服务协议,明确了各自责任、服务管理、费用结算办法。上半年我市职工特药支付210人次,基金支付628.76万元,居民特药支付80人,基金支付227.10万元。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8月7日

承办负责人:李鹏杰  谭星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  苗

邵伟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