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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决算
编稿时间: 2022-08-22 16:51 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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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全市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指导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和突发事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负责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和选拔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岳(回国)工作、定居和国(境)外机构在市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负责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参与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相关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

  (12)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有关职责分工。与市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调研室、政策法规科(信访维稳办公室)、财务科、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科、人才资源流动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职工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表彰奖励科、人事科、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工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全额拨款正处级单位,现有21个内设科室(含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工会),下设4个副处级事业单位,包括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市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包括市人社局考试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其中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市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财务独立核算,为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市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由原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和原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合并,2021年决算编制时单独编制,此次公开按照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分开公开;原市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并入市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决算编制时单独编制,此次公开按照市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市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分开公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人社局考试中心不是财务独立核算的单位,全部到主管部门统一编制决算。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仅包括:局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721.2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39万元,下降0.47%。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厉行节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143.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8.27万元,占76.29%;其他收入745.51万元,占23.7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59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8.98万元,占77.93%;项目支出792.59万元,占22.0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896.6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81.94万元,下降16.73%。主要原因一是岳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从2021年开始财务独立核算,二是压缩支出,厉行节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03.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07%。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5.98万元,下降5.91%,主要原因是岳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从2021年开始财务独立核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03.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万元,占0.7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14.51万元,占93.25%;卫生健康(类)支出42.54万元,占1.52%;其他(类)支出126.8万元,占4.5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06.53万元,支出决算为280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0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任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58.45万元,支出决算为81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任务。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79.37万元,支出决算为7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22万元,支出决算为10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任务。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1.75万元,支出决算为1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2.16万元,支出决算为9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1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补贴提高。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3.8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任务及单位正常工作运转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7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任务。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1.89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存在年中去世人员。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97万元,支出决算为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6.4%。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2.67万元,支出决算为4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险缴费比例降低,支出数减小。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8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任务。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77.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69.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5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08.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4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21.71万元,完成预算的98.6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由于上年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和2021年度都没有因公出国(境)事项。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由于上年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和2021年度都没有公务用车购置事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3.54万元,增长55.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油料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75万元,完成预算的97.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10.15万元,下降46.35%,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96万元,占45.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75万元,占54.1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9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9.96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5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75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30个、接待人次1261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8.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48万元,增长1.94%,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电费、物业费、劳务费等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6.97万元,用于召开业务工作会议,人数160人,内容为基金防风险堵漏洞、全市人社重点工作会议;开支培训费0.39万元,用于参加党校培训,人数6人,内容为干部党校培训;2021年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226.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3.45%。由于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未开展相关方面的绩效评价。

  组织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6.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完成情况良好。

  组织对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3.86万元,基本支出2577.69万元,项目支出226.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向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 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稳固了就业这一最大民生。坚定不移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千方百计稳住就业最大民生,全面推动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持续发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创建省级充分就业社区(村),筹建人力资源产业服务园,成功举办首届全市职业技能大赛,各项就业核心指标提前超额完成。全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6.4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6万人,7700多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新增发放创贷3.53亿元,新增创业主体4.5万个,带动就业7.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调查失业率分别为1.3%和5.2%,持续低位运行,全市就业形势整体稳定,稳中向好,有力托起了经济社会发展底盘。

  二是确保了社保基金安全有序运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以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风险排查整治行动为重点,切实防风险、堵漏洞、改问题、建机制。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和待遇发放工作顺利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正式建立,完成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和市级“六统一”改革,建立了市县两级基金缺口责任分担机制。

  三是代表湖南交出了根治欠薪 “国考答卷”。以农民工权益保障为重点,用好争议仲裁和监察保障两柄利剑,探索实行“指尖”维权、“掌上”办案便民模式,分类建立农民工、女职工、困难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健全司法行政联动惩戒机制。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结案率达99 %以上,政府和国企投资项目实现拖欠农民工工资“两清零”目标,代表湖南接受国务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实地核查获得好评。

  四是强化了人才智力支撑。深入实施“岳阳人才新政45条”,着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人才高地,组织开展“四海揽才”招聘月活动,先后在武汉和长沙成功举办招聘会,聘请10名岳阳籍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揽才大使”,促成就业意向1160人,其中博士95人,硕士研究生873人,受到武汉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中科大、华中师大、湖南大学、中南大学等名校毕业生青睐。突出企业需求,先后组织62家重点民营企业赴湖北咸宁、长沙、湘潭、兰州等地进行校园招聘,为企业招揽紧缺急需人才257人。

  五是规范了人事管理。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岗位设置,市直事业单位人事业务实现“网上办”。建立流动调配人员流转审批台账,“进出口”通道进一步畅通。坚持业绩导向,圆满完成各系列职称评审任务,2745人通过中级以上职称评审。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出台了改革方案。评比表彰考核正向激励作用充分发挥。岳阳诚信组考品牌进一步擦亮。优选企事业单位参与援藏专项招聘服务活动;组织特色产业专场和民营企业人才职称专场评审;出台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六是优化了人社服务模式。以“服务型”人社机关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行“四个一”服务,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暖心、一把椅子让座、一份责任落实。推行简约服务、集成服务,建立健全事项、指引、流程和监管规范的人社服务运行机制,大力推进标准化人社服务窗口建设,全面推广综合柜员制,实施“首问一口清”“办事一张网”“服务一条龙”,推行“马上办”“及时办”“集中办”的限时办结模式,群众对我们的服务满意率和投诉率呈现明显的一升一降趋势。“智慧人社”和“社保卡一卡通”建设全面推广,将社保卡纳入“智慧岳阳”顶层设计范畴,借书、乘车等应用普及场景正在落地。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预算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年初预算不够精细,尚未建立规范的预算制度和标准化管理体系。

  2、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随着资金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我单位内部机构进行了相应的优化,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报销规程等制度,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下一步改进举措: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不漏项。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强化内部控制。严格费用审核,强化资产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升管理效能,强化人才支撑和社会保障职能。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顺利,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优,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一并作为附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附件1:2021年度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2.附件2: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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