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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编稿时间: 2019-09-02 15:39 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量: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1、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2、收入决算公开表

3、支出决算公开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采购情况公开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2018年度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一部分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科学调整劳动关系,积极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大人力资源培育、开发、任用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可靠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全额拨款正处级单位。现有27个内设科室(含机关党委、工会),下设7个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就业局、社保处、医保处、工保处、仲裁院、监察支队)、9个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考试中心、统计信息中心、档案管理服务中心、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医疗保险监督检查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创业就业培训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社会保险征缴处),独立编制决算单位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市社保处、市医保处、市就业局、市工保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市职业鉴定中心、市人社局档案管理中心、市创业就业培训中心、市社会保险征缴处共10家单位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采购情况公开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部门预算,规范资金使用用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我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收入总计8119.45万元,同比2017年减少751.19万元(2017年收入8795.74万元),减少了7%。2018年决算支出8492.24万元,同比2017年增加576.84万元(2017年支出7915.4万元),增加7%。增涨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有所提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收入8119.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44.55万元,比上年减少7.9%。占本年总收入99.08%。事业收入30万元,比上年增加42.86%。占本年总收入0.37%。其他收入44.9万元,比上年增加11.74%。占本年总收入0.5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49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60.56万元,占本年总支出91.38%。项目支出731.67万元,占本年总支出8.6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2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元;其他支出8.91万元。详见《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8044.55万元,同比2017年减少了690.01万元(2017年收入8734.56万元),减少了7%。财政拨款支出8416.76万元(2017年支出7790.15万元),同比2017年增涨了626.61万元,增涨了8%,主要是因为增设了一个新机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16.76万元,同比2017年增涨了626.61万元(2017年支出7790.15万元),增涨了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1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5.09万元,系保障我局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商品服务、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等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办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职工差旅费、工会活动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31.67万元,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各类职称考试、军转安置、自主择业干部管理、信息化网络建设等。基本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91%。项目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16.76万元,比年初预算6250.42万元增加了2166.34万元,因年初预算不包含专项项目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685.09万元,比年初预算4018.37万元增加了3666.72万元;项目支出731.67万元,比年初预算2232.05万元减少了1500.38万元,因为我局是执行的社会保险激励机制经费方案,完成任务后有奖励经费。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71.11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支出决算8.67万元;年初预算安排,主要用于部队转业干部安置及培训。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20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53.54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1290.73万元,年初有预算安排。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49.68万元,年初有预算安排。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44.15万元,年初有预算安排。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417.38万元,年初有预算安排。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12.15万元,年初有预算安排。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761.4万元,年初有预算安排。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支出决算283.38万元,年初有预算安排。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3570.43万元。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10.2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离休人员工资及补贴。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435.88万元,年初预算有安排,主要用于缴纳单位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255.79万元。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决算2.33万元,主要是支付单位职工死亡的抚恤金及丧葬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支出决算64.61万元,年初有预算安排,主要是自主择业干部的生活补助及福利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支出决算7.79万元,年初有预算安排,主要是残疾人保障金。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134.31万元。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704.29万元,年初有安排预算,主要是大型建设及各项公共业务开支。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210万元。根据年初考核完成目标任务安排的经费,主要用于医保IC卡制作费用等。

(2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8.9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85.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60.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61%;商品和服务支出2132.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2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7.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4%。其他资本性支出224.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13.72万元,比公开的部门预算数(预算数为180.41万元)减少66.6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97.68万元(2017年支出211.4万元),系2018年预算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改革下降所致。分项为:公务接待费支出65.3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94批,国内公务接待人数为8356人。比预算减少118.91万元,比上年度(2017年支出数148.28万元)减少82.9万元,下降率为55%,减少原因为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切实加强内部管理,采取规范财务报账制度、公务接待程序,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陪餐人数等措施,从而有效地控制了非必要公务开支的发生;因公出国(境)费为8.29万元,比预算数(预算数9万元)减少0.71万元,比上年度(2017年公务出国为7.33万元)增加0.96元,因为省人社厅组团我局有1人赴德国参加“人力资源服务与人才高地建设”培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05万元,比预算(预算数52.5万元)减少12.4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5.74万元(2017年支出数55.79万元),下降率为28%。由于我局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合理调度,分车逐月进行油耗登记和分析,并建立驾驶员安全行车奖惩等制度,成效明显。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8.29万元,因为我局有1人赴德国参加“人力资源服务与人才高地建设”培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5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台,应急保障用车1台,执法执勤用车1台,其他公务用7台,当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经费65.3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94批,国内公务接待人数为8356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0.42万元,比上年增加219.89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0.53万元),增涨了10%。主要是因为我局一直以坚持厉行节约,一些公用支出费用相对减少。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51万元,比政府采购预算少10万元(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为11.51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大型的政府采购支出为信息网络购建、大型修缮、物业、苗木、环卫等机关后勤维护支出采购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签合同、按流程、分步骤,在预算计划内实施。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我局共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台,应急保障用车1台,执法执勤用车1台,其他公务用7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岳财绩〔2019〕11号)文件要求,按时完成并上报了我局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自评得分为96分,并按要求进行了网上公示。从总体上看,我局资金管理规范,政策执行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2018年度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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