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计划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5-03-19 16:15 来源: 岳人社发〔2015〕14号    浏览量: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5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8日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印发

2015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以法治人社建设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抓手,以争先创优为动力,做好七大板块工作,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新发展,为把岳阳打造成为湖南通江达海的新增长极做出应有贡献。

一、促进就业创业

1.强化政策支撑。完善落实新一轮更加积极就业创业政策,推动出台我市《推进创新创业实施意见》,健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贯彻落实省、市创新创业大会精神,实施创业引领计划,举办创业专项活动,探索搭建“众创空间”。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见习基地建设。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办法和服务模式,新增放贷1.3亿元以上。推动家庭服务业规范化、产业化发展,加大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扶持力度,新增从业人员6000人以上。推广屈原管理区“家门口就业创业”经验,因地制宜统筹城乡就业。加快实现“市区就业服务一体化”。 着力规范就业(失业、创业)登记和统计工作,切实做好就业信息监测、失业动态监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重点监测,构建就业形势分析监控体系。承办好省、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任务和年度绩效目标任务,确保全市新增城镇就业5.2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失业人员再就业2.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9000人。

2.突出重点援助。继续把高校毕业生摆在就业服务工作的优先位置;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贯彻落实省里将出台的《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岗位就业试点的意见》,吸纳安置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服务一线就业;健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和跟踪服务制度。建立完善“积极政策保障线”、“留岗招聘保障线”、“公益性岗位保障线”三条就业援助保障线,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做好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有序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3.加强职业培训和职业鉴定。推动职业培训创新发展,全面实施职业培训普惠制度。实施“春潮行动”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行动计划,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建设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加强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申报全省第二批全国百家技能振兴城市专项活动,积极参与2015年省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和全省旅游服务业职业技能竞赛。加强创业培训管理和后续跟踪服务。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队伍建设,提升鉴定质量,规范鉴定工作。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1.稳妥实施养老保险改革。按照上级要求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促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积极破解养老保险断保难题,推进园区企业养老保险费率过渡试点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确保十二五末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筹集,逐步提升被征地农民老年生活水平。创新服务方式,将离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延伸到社区办理。

2.深入推进医疗生育保险改革。按照省人社厅部署,配合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总额控制为主的付费方式。全面落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推进医保市级统筹工作,年内完成市区统筹,加快医疗生育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转变。完成长岭炼化公司医保移交地方管理工作。加强“电子医保”建设,完善医保医疗异地联网结算机制。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贯彻落实人社部即将出台的《生育保险办法》,规范生育保险政策和管理,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待遇。加强全市医疗生育保险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上半年全部完成所有县市区医疗生育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

3.规范发展工伤保险。加大工伤保险宣传力度,以矿山、建筑、餐饮服务等行业为重点,积极探索小微企业、家政服务、出租车业、网络服务业等行业参保办法,拓展参保覆盖面。探索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探索实施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加强与安监部门协作,开展工伤预防,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依法依规打击骗保行为。

4.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以中小微型民营企业为突破口,拓展失业保险参保覆盖率,确保年末参保总人数达到37万人,全年基金征缴达到10500万元。完善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继续推行待遇“联审联核”,强化内控管理和基金抗风险能力。根据基金结余及待遇支付情况,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预防失业”作用。

5.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巩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规范管理年”成果。建立健全基金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宣传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欺诈入刑司法解释。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涉及基金安全问题。推进网络监管系统实施应用。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基金监督能力。推进五险合一征缴,继续做好扩面征缴。加强档案管理,完成档案信息化建设。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落实巴陵人才实施方案。加强与上级人才工程衔接。落实市里《巴陵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高层创新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全面启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巴陵青年英才”、“文艺岳家军”、“名师名医”、“扎根基层优秀人才”等5项人才支持计划。开展“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计划”、“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选派优秀干部和科技人员进企业计划”、“四海揽才计划”等四项计划。优选9名专技人员赴藏工作。

2.搞好公共人才服务。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行动。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有序推进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与经营性业务分离,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3.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服务。开展境外高层次急需人才和技术引进,组织申报引智项目。抓好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申报1至2家博士后工作站。培育1个省级引智成果示范单位。开展“海外名师大讲堂”活动。深入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工程和科技扶贫平台项目。做好出国(境)培训项目跟踪服务。加强外国专家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办好外国专家招待会。

4.优化专技人员队伍建设。按照省人社厅部署,全面推进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实施各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抓好执业(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完成2014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审后续发文聘用工作。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1.有序推进公务员管理改革。积极对接上级有关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改革,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稳慎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组织完成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健全人民警察统一招录及培养机制。探索建立公务员任职宣誓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工作。巩固干部人事领域“三超两乱”专项治理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2.全面规范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全面落实和规范公开招聘制度。健全公开招聘审核备案程序,未经审核备案一律不准擅自组织招聘。探索不同行业、类型事业单位和岗位特点的招聘办法。组织实施人社部、省人社厅即将出台的《岗位竞聘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动态调整试行办法》,健全岗位聘用情况年度备案制度。完成政工系列岗位设置工作。完成岗位设置信息化前期工作。

3.积极稳妥做好军转安置工作。继续推进军转安置办法改革,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省里下达我市的年度军转安置任务。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保持全市企业军转干部的整体稳定。

4.加强培训考核工作。将干部教育、专技培训、职业能力培训一并纳入培训监管范畴。加强定点培训机构监管,提升培训质量。落实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严格干部考核工作的意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加强诚信建设。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完成有关评选表彰推荐工作。

5.严格人事考试工作。加强考点规范化建设,加大高科技设备投入,优化人事考试环境,健全考试安全运行机制,为考生提供更为便捷优质服务。

五、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按上级部署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优化工资结构、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实施地区附加津贴、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等改革工作。组织县级以下机关试行职务和职级并行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制度,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联合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办法。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时发布企业薪酬信息,健全工资保障金和企业工资支付分级预警制度。大力推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完成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88%以上的目标。

六、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

1.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激励机制和管理措施,打造和谐劳动关系明星企业,培育国家级、省级和谐园区。规范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实现劳动合同备案系统注册企业达95%以上。分类制定综合性和专项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在大型企业试点推进分级集体协商制度。规范劳务派遣企业管理。严格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管理,落实劳动保护标准。

2.优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推广使用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开展创建县市区示范仲裁院活动,明确专兼职仲裁员办案补贴标准。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典型案例分析通报制度。探索仲裁委员会成员单位参与办案制度,试行兼职仲裁员驻会办案。加强案例指导和适用,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强调裁衔接和裁审衔接,健全“五位一体”调解体系。

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建设。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依法实施劳动监察维权,对用人单位日常监察面达90%以上,对违法用工行为的纠正率达100%,受理和查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执行力度。

七、加强基础工作和自身建设

1.推行法治人社建设。2015年为全市人社系统法治人社建设启动之年,要根据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相关要求,抓实各项工作。将法治人社建设作为工作重点纳入全市人社系统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制定法治人社实施细则。

2.编制事业发展规划。认真落实“十二五”规划,全面完成各项规划任务。根据上级要求,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草案。

3.加强基层基础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信息化人社建设,建立布局合理、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网络,形成全市一盘棋的人社发展新格局。完成60万张社保卡制发任务(持卡人数累计达226万人),总结推广岳阳楼区人社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经验,完善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四位一体的信息化服务网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力争纳入全省就业信息系统建设试点。探索基层平台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研究制定基层平台服务标准和考核评价制度,培育职业化、专业化的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加强重点项目统计调查和监测平台建设。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强化对“资金管理、人事考试、职称评审、项目招标、行政用权”等廉政风险防控重点的监督管理,强化规矩意识,持续纠正“四风”。搞好党员干部“三严三实”教育。市局继续开展“科长大讲堂”活动。

5.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推进政务公开,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做到疑必解访必接。坚持轮流值班接访制度。重视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加大网上办信力度,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加大隐患排查,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加强思想宣传工作。弘扬“民生为本、法纪为镜、事业为重,团结为要”的“四为”人社精神,形成存善念、守规矩、比作为、顾大局的人社系统工作氛围。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人社人为人民”的工作理念。着力构建人社立体宣传矩阵,创新开展人社工作重点、亮点、特色宣传。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