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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6-11-08 11:33 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量:
 

岳人社发〔2016〕81号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6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岳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管理办法(试行)》(岳人社发〔2012〕148号)文件,经研究,决定于11月份开展全市事业单位三类人员转岗培训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岗培训考试范围

全市已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三类工作人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除外。

二、转岗培训考试条件

事业单位在相应岗位空缺情况下,工勤技能人员转换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女性工勤技能人员年龄不超过45 周岁,男性工勤技能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三)工勤技能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三年且转岗前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转换到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拟转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中,转岗到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取得相应准入资格。

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聘用需提供《岳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培训结业登记表》和《岳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审核表》,未取得《岳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培训结业登记表》的工勤人员,单位不得将其列为转岗聘用的申报对象,且不得为其办理工勤人员转岗聘用备案手续。

三、转岗培训考试程序及时间安排

时间:2016年11月28日-12月2日。

(一)初审。转岗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在《岳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培训考试报名表》相应栏目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二)复核。市人社局负责对市本级单位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岳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培训考试报名表》相应栏目签署“同意培训”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有关要求

(一)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转岗培训考试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不得自行开政策口子。对工作中遇到的特殊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考试由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参加,并服从所在单位工作需要的安排。

(三)有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

(四)培训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工作的未尽事宜,按照岳人社发〔2012〕148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岳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培训考试报名表

2.岳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报花名册

3.岳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审核表

附件1-3下载.doc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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