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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印发 《 湖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8-02-23 08:29 来源: 岳阳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浏览量:
 

岳银发  〔2017〕 36号

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 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印发

《 湖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


  人民银行各县(市 )支行,各县(市 、区)财政局,各县(市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岳阳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岳阳 (市 )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岳阳市分行 , 湖南省农村信用联社岳阳办事处,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岳阳分行 , 华融湘江银行岳阳分行,长沙银行岳阳分行,辖内各村镇银行 :

  现将《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 (长银发〔2017〕108号 )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一、请人民银行各县(市 )支行联合当地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相关金融机构和担保基金营运管理机构。

  二、 各经办机构要认真甄别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对象;严格执行贷款申请与推荐条件;做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资格审核;实施创业项目评审;坚持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标准,根据申请人的条件和项目,在规定的额度、期限和利率浮动范围内,合理确定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履行贷款发放各项手续;监督创业担保贷款用途,切实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确保“ 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 。

  三、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简化担保基金担保条件和手续,科学评估借款人还款能力。 积极探索创新担保方式,降低反担保门槛或取消反担保。

  四、各县(市 )应严格落实贷款贴息政策,强化担保基金、贴息资金和奖补资金管理,加强创业担保基金、 贴息资金、奖补资金和发放数据等信息共享,确保创业担保贷款各项政策规定落地,确保各部门之间数据的一致性。

  五、各经办机构要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内部管理制度,在操作规范、勤勉尽责的前提下,推行信贷尽责免责制度。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请与相关人员联系。

  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

  联系人:郑 焰,联系电话:0730-8224860。

  岳阳市财政局

  联系人:李卫东,联系电话:0730-8859655。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杨 震,联系电话:0730-8251693。

  附 件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     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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