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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定岳阳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征求意见的公示
编稿时间: 2017-06-21 03:22 来源: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选定岳阳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征求意见的公示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南省2017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42号)文件规定:“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1580元/月、1430元/月、1280元/月、1130元/月;我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15元/小时、13.4元/小时、12.4元/小时、11.6元/小时。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各市州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定本地区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报省厅备案”。

根据上年度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市区为1250元/月,县市区为113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市区为11.9元/小时,县市区为11.4元/小时),并考虑到岳阳经济发展水平与实际情况,拟选定岳阳市2017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低工资调整标准分别为:市区1430元/月、13.4元/小时;县市区1280元/月、12.4元/小时。适用时间从2017年7月1日开始执行。为保证岳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合理性,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我局将收集意见后,报市政府批准调整。意见反馈方式:请于7月10日前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我局政策法规科(地址:岳阳市花板桥路湘北人才市场,邮编:414000;电话、传真:8251965)。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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