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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首位破产改制企业血吸虫病老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
编稿时间: 2012-04-06 12:00 来源: 岳阳市人社局    浏览量:
 
 工伤保险惠民 古稀娭毑获益

 

   5月27日上午 10时左右,大雨如注。记者随岳阳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工作人员来到岳阳市湘岳医院,见到了岳阳市“因工患血吸虫病职工享受工伤待遇”工作启动以来,首位享受血吸虫病老工伤待遇的破产改制企业退休职工熊德珍老人。
    熊德珍今年70多岁了,原是岳阳市机瓦厂职工,企业破产改制后,她和老伴都下了岗,因工感染的血吸虫病也因种种原因未得到及时的治疗,如今病情已经发展到晚期。一个月前,她病情复发入院,正在为医药费犯愁的老伴无意中看到《长江信息报》上的《因工染血吸虫病可享工伤待遇》的报道后,就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找到市工伤保险处咨询。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两位老人,了解到熊德珍的实际情况后,立即为其开设绿色通道,简化了审核程序,仅用半天就为熊娭毑办好了相关手续,并联系湘岳医院安排其转院治疗。至此,熊娭毑成为岳阳市首位享受血吸虫病老工伤待遇的破产改制企业退休职工。
    “工伤保险处的工作人员真的就蛮好呐,让我这么快就转了院,自己也冒花一分钱,还得到了很好的治疗,真是搭帮党的政策好,搭帮工伤处的工作人员,我现在就想再多活几年。”脸色日渐红润的熊娭毑看到记者后,忙不迭地搭话。
    湘岳医院接诊的李主任介绍,从转院至今,熊娭毑已入院治疗了20多天,病情基本稳定了,但因其血吸虫病已经到了晚期,所以只能保守治疗,护肝调理,尽量让她不受病痛的困扰。李主任说,“现在,熊娭毑已经享受工伤待遇,只要这个病复发就可以来医院治疗,而且自己还不要花钱,医疗费均由工伤保险处划拨的专项基金支付。”
    “当初建立工伤保险制度,并没有包括血吸虫病治疗费用的支付,职工因工患血吸虫病,由单位负担医疗费用。但企业破产改制后,一大批老工伤人员的工伤待遇没有得到真正落实。现在国务院血防条例已将因工感染的血吸虫病纳入工伤保险范畴。岳阳市也出台了《因工患血吸虫病享受工伤待遇实施办法》,并于去年底正式颁布,今年1月全面实施。今后,只要是因工患血吸虫病的职工都可享受工伤待遇。”市工伤保险处副处长陆慕华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政策,2006年 5月 1日以前因工感染血吸虫病,且经劳动部门或人事部门认定工伤的,以后的工伤待遇各项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解决,用人单位为已破产改制国有企业的,由同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比照老工伤人员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市工伤保险处一直高度关注破产改制企业血吸虫病老工伤人员,积极争取专项资金,保证其工伤待遇的落实。对那些急需治疗的老工伤职工,该处将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间,以最快的速度组织其住院治疗。
    记者还了解到,岳阳市因工患血吸虫病职工享受工伤待遇工作实施5个多月以来,市工伤保险处积极开展了初期调查摸底,启动宣传,并接受了一些参保单位和职工的血吸虫病工伤认定申请,今年4月12日和6月1日两次组织血吸虫病工伤申报职工异地复检。在复检中,通过严把关口,查出了一些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驳回了其工伤认定申请。该处工作人员说:“我们要让国家的阳光政策,更好地惠及真正需要帮扶的参保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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