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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贴期满 今年可延长一年
编稿时间: 2012-04-06 12:00 来源: 岳阳市人社局    浏览量:
 

 持《再就业优惠证》的灵活就业人员,2010年元月1日前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期限满3年、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今年将延长1年。
    此次社会保险缴费和补贴的方式为:养老保险实行同缴同补,即灵活就业人员只缴个人应缴的部分,补贴的部分由财政直接拨付到社保经办机构。医疗保险实行先缴后补,即灵活就业人员先按标准总额缴费,补贴部分先由财政将经费拨付到银行,然后由银行将补贴金额划入灵活就业人员在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存折或存单)上,再由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发放到个人。
    此次延长一年补贴期限时间为元月至12月。审批时间为8月1日至10月31日。享受社保补贴未满三年或从未享受社保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仍可继续按规定享受补贴至三年期满。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自即日起就可到社保经办机构缴费并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申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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