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工伤保险中心侧记
平江县工伤保险中心,于2005年元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运行5年多来,在平江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劳动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经过不断探索和完善,已基本建立了符合该县县情的工伤保险工作正常运行机制;形成了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工亡待遇“三位一体”的待遇支付机制和报表监管、公示监管、举报监管、定期或不定期现场督察“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据介绍,该中心先后迎接了省、市专题调查活动5次,接待周边市、县参观学习团体9次,2005年至2008年连续4年被评为岳阳市工伤保险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09年被评为基金征缴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被评为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优胜单位。
5年多来,该中心一班人在中心主任易秉乔的带领下,精心谋划、广泛宣传、强力推动,为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征缴的及时到位,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扩面和征缴任务,把上级下达的扩面和征缴任务逐月分解,明确职责,联动推进。用工单位的工伤保险由过去被动参保逐步变为主动参保。到2009年底,工伤保险已覆盖全县27个乡镇,参保单位407家,参保职工31993人,比2005年的5400人增加26593人,增长率达492.63%。征缴基金610.23万元,比2005年的75.40万元增加535.23万元,增长率达731.64%。也是岳阳市目前唯一一个年征缴超过600万元的县(市)。
平江县矿山、烟花炮竹、建筑等高危企业比例相对较重,企业管理欠规范,民工安全意识不强,工伤事故频发。2005年至2009年,累计申报工伤事故1183起,工伤职工1234人,其中:工亡50人,重伤37人,累计享受保险待遇人数1002人,累计基金支出1778.79万元。面对事故,平江县工伤保险中心将工伤残(亡)待遇按政策及时足额兑现,各个环节全部实行阳光操作,责任落实到人,严格内控管理,较好地改善了民生,服务于县域经济建设。
5年来,该县工伤保险工作从零开始逐步发展壮大,先后共支付了1002名职工的工伤残(亡)待遇,切实分散了用工单位工伤风险,也让工伤保险政策深入人心,参保意识逐年提高,参保范围逐年扩大,基金征缴逐年递增,待遇支付及时足额,工伤保险事业得到了稳步健康发展,也为维护、促进该县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