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局日前透露,我国要对公务员法今后10年的配套法规建设作出规划,如公务员社会保险制度等,要进行前瞻性制度设计和试点。
对公务员保险制度进行试点本身,堪称是一个巨大的进步。这表明,国家已经开始意识到公务员社保制度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到了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的时候了。
将公务员社保游离于社会社保制度之外,由财政“包养”起来的不公平做法,从社会职场角度看,实际上也造成了一种职业分工上的不平等。公务员等公务职业成为高高在上的一等职业,意味着超稳定、高待遇;同时,囿于社保制度的隔绝,公务员职业也很难与其他社会职业之间形成必要的合理流动,无论其他职业进入公务员还是公务员辞职下海,都会因社保壁垒而显得困难重重。
可见,尽快进行公务员社保制度试点,将公务员社保以及相应的待遇与整个社会的社保制度融为一体,不仅有助于推动社保制度本身的公平合理,也有利于促进公共财政制度、职业分工的公平合理。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就是要在自由平等的条件下,为每一个人创造全面发展的机会”,温总理曾这样强调。显然,试点公务员社保制度,正是这样一个“公平正义”首要价值的重要制度改革,应该尽快付诸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