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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应保尽保的旗帜下——庆祝岳阳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十周年
编稿时间: 2012-04-06 12:00 来源: 岳阳市人社局    浏览量:
 

 

10年大事记
1999年
    12月28日:岳阳市人民政府印发 《岳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标志着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开始,从此我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2000年
    6月1日:岳阳市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岳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34人,下设综合管理科、基金征缴科、医疗审核科、财务科四个科室。
    12年5日:岳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岳阳市财政局、岳阳市卫生局、中共岳阳市委老干局联合下发 《岳阳市特殊人群医疗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标志着我市特殊人群医疗保障正式划归医保部门管理。
2001年
    10月12日:岳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岳阳市财政局、岳阳市卫生局联合下发 《关于市直单位公务员试行医疗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我市公务员医疗补助正式实施。
2002年
    岳阳市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升格为副处全额拨款单位,增设个人账户和特殊人群管理科。
2004年
    4月13日:第8号市长令,公布《岳阳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同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正式启动。
    8月5日:第10号市长令,公布《岳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市生育保险正式启动。同时岳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增设生育保险科。
2007年
    1月14日:岳阳市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更名为岳阳市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
    7月27日:市编委下发文件批准岳阳市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增设 “业务监管科”、“灵活就业人员服务科”两个科室。
    10月4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市医保处驻院代表制度,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12月18日岳阳市城镇居民医保启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振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吕兴元等出席大会并讲话。
2008年
    1月8日: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举行启动仪式,标志着我市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正式建立。
    1月18日:岳阳市政府印发 《岳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入实施阶段。
    4月15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到市医疗生育保险处考察工作。
    5月7日:市编委下发文件批准岳阳市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增设 “城镇居民医保科”、“基础信息科”、“结算科”三个科室,至此,岳阳市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下设11个科室。
2009年
    3月5日:岳阳市医疗生育保险计算机网络系统升级改造正式启动。
    5月4日:岳阳市医疗生育保险服务大厅获得湖南省“青年文明号”荣誉。
    8月1日:岳阳市实现全市参保职工医保卡“一卡通”
2010年
    8月:岳阳市异地联网结算正式启动。
    10月:岳阳市医疗保险服务大厅被评为国家级优质服务窗口单位。
    11月:岳阳市医疗保险处被评为湖南省医保改革十周年先进单位,易惠军同志荣立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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