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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2-09-03 12:00 来源: 岳阳市人社局    浏览量: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湘人社函 [2012]376 号《关于做好第十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材料(电子文档已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单位在申报中严格按照岳人社发 [2011]130 号文件执行,在单位有空缺岗位的前提下,提供相关表格(表 3 岳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表 4 岳阳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聘用审核表;表 5 岳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聘用审核表;表 6 岳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情况认定表) ,核定职数后,再申报材料。
2、         各县(市、区)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职改办统一收集报送,市直单位由市农业系列职改办组织报送。
3、         市职改办收取材料截止时间为 9 15

关于做好第十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畜牧水产、农机)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在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关于开展第十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24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第十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人才工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组织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畅通申报渠道,主动提供便捷服务。
(二)根据国家人社部、农业部要求,此次职称申报需提供全省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人员在岗情况统计情况。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统计工作。
二、申报和推荐评审要求
(一)申报条件按照《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993〕农〔人〕字第52号)和《印发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1994〕农〔人技〕字第4号)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国家人社部、农业部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在推荐评审中要充分考虑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实际情况,合理把握基层申报人员学历资历、成果奖项、论文论著、外语水平等条件。县级以下申报人员制(修)订的国家级或省级技术标准和规程、取得的国家专利、编制的行业发展规划等,可作为技术成果。县级以下申报人员撰写的重大项目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编写的技术培训教材等,可以作为论文论著。县级以下长期在农业生产一线工作的人员申报时职称外语按湘人发〔2007〕5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事业单位申报评审工作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已完成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可开展职称申报评审;未完成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暂不申报职称评审。
(三)根据我省往年申报人数不多的实际情况,今年国家人社部、农业部下达我省的申报指标由省里统筹掌握。截至20121231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审核材料
已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异动情况经核准备案且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事业单位,由省直主管部门、市州职改办将《2012年度事业单位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1)报省职改办审核,在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按不超过1:3的比例差额推荐申报。
(二)参评资格审查材料
按《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内容整理,除《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附件3)外,将其他材料装订成册,并打印“×××同志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封面与目录。
(三)任职资格评审材料
按《申报评审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详见附件4)内容整理,并提供附件材料1套。附件材料须装订成册,并打印 “×××同志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附件材料” 的封面与目录。所有材料一律采用A4纸,小于A4纸的有关材料必须粘贴在A4纸上。提供的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如下:
1、推荐部门报送的材料
1)《第十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确认表》(附件51份、《第十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62份。由省直主管单位、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汇总按单位类别和专业填写,附件6中的编号、分级总排序和指标栏不填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加盖公章确认。
2)《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012年在岗情况统计表》(附件71份、《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012年在岗人员一览表》(附件81份。由省直主管单位、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表中要求逐项填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加盖公章确认。
(3)破格申报者填写《破格评审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推荐表》(附件9)一式3份。此表只在破格申报时使用,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填写,注明破格类型、申报人员具备的破格条件及所在单位意见,加盖破格申报人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推荐人报送的材料
(1)《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0一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其中 “基层单位意见”栏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必须注明公示结果意见,“呈报单位意见”栏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填写。
(2)《第十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人选信息表》(附件11一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由申报人填写,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加盖公章确认。此表因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后不能再改动,请务必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如审核有错误只能重新填写、重新盖章,将影响到申报人正常申报
(3)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附件12)一式3份,题目为“×××同志业务工作总结”,要求打印,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4)参评论文复印件一式3份。参评论文复印件须隐去作者姓名、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便于专家评审时进行“盲审”,不与其他材料一起装订,单独放入申报材料档案袋内。参评论文的内容要与申报专业一致。提供多篇论文的一定要注明参评论文,在右上角注明“参评论文”字样,同时要求提供参评论文的原件(原件将由省农业厅职改办随参评资格审查材料退还)。
(5)附件材料1套。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经所在单位审核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其顺序是:学历证书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聘书或聘文复印件(最近一个聘期)、成果奖励等其他证书复印件、论文或著作复印件(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代表性作品1~2件复印件或影印件。
(四)其他要求
1、材料装袋统一使用档案袋。材料袋正面右上角和袋底端须写明或打印申报人的省份、单位名称、姓名、申报专业及推广机构(在农业部门从事技术推广的事业单位)或非推广机构(事业科研单位、教学单位、涉农企业等)。
2、除参评论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外,附件材料中提到的其他著(译)作和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无需提供原件,但应复印有关内容(如体积过大,可拍摄照片代替,并加以文字说明),能证明申报人的作用、出版单位等。所有复印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审核人签名并签署“已核原件”字样,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经资格审查完后,由省农业厅职改办退还推荐单位。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将上报农业部评审,评审通过的人员只退《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其他材料和未通过者的材料均不退,请申报者个人与单位将材料留底。
4、附件1-12请从湖南农业信息网-政务版( hnagri.gov.cn)公文发布栏或中国农业人才网(www.agrihr.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各单位申报材料经省直或各市州、县职改办初审后,由省直各主管部门或市州职改办汇总(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供经省职改办审核的《2012年度事业单位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情况汇总表》),统一报送至省农业厅职改办(长沙市教育街66号二办公楼三楼328室,联系电话:0731-84415044、84429566)。材料统一报送时间为2012年9月20日~21日。
 
 
附件:1.2012年度事业单位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情况汇总表
2.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目录
3.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
4.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5.第十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确认表
6.第十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人选一览表
7.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012年在岗情况统计表
8.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012年在岗人员一览表
9.破格评审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推荐表
10.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11.第十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人选信息表
12.个人业务工作总结(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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