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就业服务局 余时迁 赖彪
今年以来,临湘市劳动就业服务局把集中清缴失业保险欠费作为维持基金运行安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10月22日至11月30日,该局失业保险所会同人社局基金监督股、劳动监察大队联合开展,以“减少陈欠,控制新欠”为原则的集中清缴活动,重点加大对欠费金额达2万元以上和有能力缴费而欠缴单位的清欠力度。
一是下发专项通知。由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清缴失业保险欠费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函[2015]14号文件,明确所有录入信息系统有欠费记录的缴费单位都是清缴对象;二是提出具体要求。各参保单位接通知后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核实欠费金额,及时缴纳欠费,数额较大,不能一次性全部清偿到位的要签订清偿计划,逐月、分期补缴到位;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在责令限期内未按时缴纳所欠失业保险费的,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对不积极履行清缴义务的单位,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同时在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中“社会保障”指标考核计零分。
截至目前,该局共清缴涉及28家单位的42.9万元欠费, 11家欠费数额较大的参保单位都签订了补缴计划,此次集中清缴活动取得明显实效。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