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人社发〔2015〕80号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阳市财政局
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关于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阳市财政局
2015年11月27日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阳市财政局
关于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
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均等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等公共服务需求,打通人社工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障卡发行与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基层人社平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围绕便民优先、城乡统筹、服务均等、体系规范的总体要求,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增加服务供给,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功能齐全、规范标准、方便可及的基层人社平台。到2016 年12月底前,全市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基本实现平台建设规范化、服务管理精细化、服务手段信息化、工作队伍专职化,机构平台建成率达到100%,确保城乡居民享受到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
(一)平台建设规范化。全市街道(乡镇)、社区人社平台全面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制度“六到位”,按统一要求配置计算机及配套设备(服务器、网络等)、办公设备、档案存放设备,并视实际工作需要配置“智慧眼”人脸识别系统、自助服务一体机、读卡器、打印机、高拍仪、信息发布屏等设备设施。具备条件的城中村要参照社区标准执行。
(二)服务管理精细化。全市街道(乡镇)、社区人社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达到精细化要求,实现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规范、服务方式“六个统一”,各项业务实行“一窗式”办理,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人社工作稳步延伸到村。努力打造“一公里”服务圈,让人社服务贴近群众家门口。
(三)服务手段信息化。依托社会保障卡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推广岳阳楼区“互联网+人社服务”模式(门户网站+基层人社业务经办系统+手机APP客户服务端+12333电话热线),抓住全省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建设机遇,逐步将全市街道(乡镇)、社区人社平台与省、市、县市区信息网络全面贯通,实现各项业务协同办理,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全面推广和应用社会保障卡,确保发行使用率在2016年底前达到90%以上。
(四)工作队伍专职化。全面加强街道(乡镇)、社区人社平台人员力量配备。各县市区要通过统一岗前培训和考核遴选,聘用一批年富力强、综合素质高、熟悉信息网络操作的人社服务协理员,专职负责基层人社公共服务窗口经办。行政村须指定1名人社信息员,经专业培训后,运用手机APP客户服务端定期进行人社信息采集、发布、上报。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机构建设。统一机构名称,街道(乡镇)人社平台统称为“××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社区平台统称为“××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点”。街道(乡镇)、社区人社平台一般应与街道(乡镇)公共综合服务平台共建共享,并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全市统一服务标识,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统一制作并悬挂于办公场所。
(二)明确工作职责。①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主要负责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人社基础信息统计工作;协助落实有关就业创业政策;负责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受理转接;做好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推广发行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负责对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点的业务指导和管理。②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点主要负责辖区内就业失业、社会保障等基础信息调查统计工作,建立基础台帐,实行动态管理;负责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就业创业证》、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保补贴事项的受理和初审,指导办理就业援助、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动态发布企业人才招聘、劳动者求职以及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的相关信息;配合市人社部门指定的家庭服务企业开展进社区联动服务活动;负责做好辖区内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推广发行和指导应用工作;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领取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服务工作,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行政区域内参保、缴费、退休办理和待遇发放等服务工作。③村级人社工作平台(信息员)负责开展针对农村劳动力(含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采集发布、政策咨询宣传等工作。
(三)理顺管理体制。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接受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业务指导。对涉及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负责人的任用、调离及在编人员的使用、交流等事项,县市区人社部门应积极主动与街道(乡镇)党委政府提前对接协调,提出建议意见,力争保持街道(乡镇)人社平台人员队伍相对稳定。社区人社服务协理员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培训、聘用、考核、管理,街道(乡镇)、社区不得随意更换。各县市区要分类建立基层人社平台工作人员考核激励机制,激发基层平台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对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点表现优异、素质突出的协理员,应纳入街道(乡镇)人员队伍梯队化储备管理,建立长期聘用、考试录用和晋升通道。
(四)完善信息功能。加快基层人社平台信息化建设,推行使用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以保证数据结构的统一和业务流程的规范。就业信息监测、就业失业登记等权限内的各项人社信息数据要及时入库并动态维护更新,确保数据录入率达到100%,准确率达到98%以上。配备必要的信息处理设备,逐步配置自助服务一体机(自助查询办理、电子叫号和评价系统)。各县市区要抓紧接轨“互联网+人社服务”模式,以社会保障卡推广应用为契机,建设完善移动互联网(PC端+手机端)服务系统,涵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事人才服务、社会保险服务、劳动维权服务及其它人社服务业务,集政策咨询、求职招聘、查询缴费、待遇享受、投诉举报等功能于一体,努力打造零距离“智慧人社”服务。
(五)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应在编制部门核定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编制内,加强人员充实配备,到2016 年,全市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在编在岗率达到100%。社区平台原则上须配备1名专职人社协理员,辖区人口较多、业务量较大的社区可视情况增强协理员配备。社区人社平台所需工作人员可采取公开招聘、政府购岗等办法解决。各县市区要注重实务操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到2016年底,国家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标准化培训合格证书持证率达到100%,所有协理员均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六)健全保障机制。按照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的形式,建立财政对基层人社服务工作经费的正常投入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和行政问责制度。在现有工资基础上,视信息采集数量和质量,合理确定人社协理员(信息员)报酬,并按有关规定为人社协理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级人社、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人社平台建设,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推进方案,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各级人社部门要会同财政、督查等部门定期对街道(乡镇)人社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推动基层人社平台建设取得实质性、跨越性进展。市及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二)明确部门分工。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完善基层人社平台业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考核,加强工作人员的进出管理,不断提高基层人社平台服务水平。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按规定保障基层人社平台建设、运行及人员所需经费。
(三)落实经费保障。街道(乡镇)人社平台的工作经费、人员经费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社区(含村级)人社平台的工作经费、人员经费、设备设施购置经费、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经费按照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的形式,由县市区财政从相应渠道筹集,不足部分按《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从“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中安排;市本级每年从上级转移支付就业专项资金中预留部分资金,由市人社、财政部门考核后,拨付各区专项用于社区人社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