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30日,市人社局分别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签订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合同,标志着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忠勇出席签字仪式并与两家公司负责人签署合同,要求人社部门与保险公司密切协作,共同把这一利民举措办好办实,切实提供优质服务,真正惠及参保群众。
大病保险是对参保人患高额医疗费大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报销”,凡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就同步参加了大病保险,不必再办理参保手续,也不必再缴费,即可享受待遇。我市城乡大病保险资金实施市级统筹,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按一定比例划出,两家保险机构将在各地医保经办大厅设立服务窗口、配备专职人员,承担起全市大病保险经办服务。此举不仅能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服务,而且还将有效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
签字仪式上,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文飞宇就大病保险实施和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总经理黄明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总经理李勇分别作了表态性发言。签字仪式由市人社局调研员、市医保处处长易惠军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