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8251601
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领导,贯彻执行档案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市本级机关文书、业务经办档案的统一管理。接受管理中央、省、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启动后所有职工档案;代办档案托管人员的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险事务。负责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和推广使用,指导县(市、区)人社局开展档案接收、整理和查询利用工作。